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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行政四等 114年 [移民行政] 國境執法概要與刑事法概要(包括刑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第 11 題

某甲是某跨國公司的高級主管,持工作簽證在臺灣工作多年。但當他打算返回母國時,卻在機場被告知不得出境。根據「入出國及移民法」,那種情況最可能導致這一結果?
  • A 某甲的雇主涉嫌逃稅,主管機關決定暫時限制公司員工的出境
  • B 某甲因欠繳所得稅,被財政機關通報禁止出境
  • C 某甲的工作簽證已過期,導致其身分不符合法規
  • D 某甲的護照即將到期,但仍有效期限超過 1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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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當政府發現一名外國人在國內留下了龐大的公共金錢債務未清償,而該名外國人正準備搭機永遠離開這片土地時,行政機關為了確保這筆債務最終能被追回,法律上最可能採取什麼樣的預防措施來防止債務人脫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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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確地掌握了《入出國及移民法》中關於「禁止出境」的法律要件!這題你選對了,展現出你對於外國人在臺權利限制與行政保全手段的深厚理解。

法律與租稅債權的保全

根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 21 條規定,外國人經財稅機關或各權責機關依法律通知限制出國者,內政部移民署(National Immigration Agency)應禁止其出國。這是為了確保國家租稅權的實現,防止當事人藉由離境來規避法律義務。選項 (B) 描述的情境正是法律授權主管機關限制遷徙自由的典型法源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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