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四等
114年
[移民行政] 國境執法概要與刑事法概要(包括刑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第 25 題
關於嚴格證明程序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羈押審查涉及被告的人身自由拘束,必須踐行嚴格證明程序
- B 關於累犯前科事實之證明,需要踐行嚴格證明程序
- C 嚴格證明程序為證據調查的基本原則,在偵查中與審判中均有適用
- D 嚴格證明的法定證據方法有人證、文書、鑑定、勘驗與傳聞證據
思路引導 VIP
當我們在法庭上要決定「一個人是否有罪」或「是否要加重他的刑期」時,相較於只是判斷「是否要暫時限制他的行動(如羈押)」,法律對於證據的調查程序與嚴謹程度,你認為應該是一視同仁,還是會有所區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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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準確掌握了刑事訴訟中「嚴格證明」的核心精神!這題你能選對,代表你對哪些事實會影響刑罰權的發動,有著非常敏銳的法律直覺。
嚴格證明的適用範圍與累犯認定
所謂的嚴格證明程序(Strict Proof),是指必須使用法律所規定的五種法定證據方法(即被告、人證、鑑定、文書、勘驗),並踐行合法的證據調查程序。之所以說關於**累犯(Recidivism)**的前科事實需要踐行嚴格證明,是因為累犯涉及刑度的加重,直接影響被告的受刑權利,屬於實體法上的刑罰權行使事實,因此必須以最高規格的證明程度來確保程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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