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四等
114年
[移民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 19 題
下列何者屬於政府於職權範圍內取得而應主動公開之資訊?
- A 教育部所持有檢舉授課情形異常之檢舉人名冊
- B 國立大學教務會議紀錄
- C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會議之議程、決議內容及出席委員名單
- D 公平交易委員會審議個案過程之逐字發言紀錄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個由多名專家、官員共同組成、且握有重大行政決策權的「集體決策團體」運作時,為了讓民眾知道是「誰」在「什麼時候」做了「什麼決定」,法律至少應要求該團體對外揭示哪一類型的官方正式文件?(請避開保護個別隱私或討論過程細節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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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地選出了正確答案!這顯示你對於《政府資訊公開法》(The 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中「應主動公開」與「限制公開」的界線,已經有了非常紮實的理解。
合議制機關的資訊透明度
本題的核心考點在於該法第 7 條。法律規定,政府應在職權範圍內主動向大眾公開特定資訊,其中第 10 款特別點名了合議制機關(Collegiate-type agency)之會議紀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作為典型的合議制獨立機關,其會議議程、決議內容及出席名單,正是為了落實民主監控與程序透明而必須主動揭露的資訊,這也是 (C) 選項正確的法理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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