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三等
114年
[移民行政] 國境執法與刑事法(包括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第 2 題
根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14條,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居留許可經撤銷或廢止,接到限令出國通知,須於何期限內出國?
- A 7日內
- B 10日內
- C 15日內
- D 30日內
思路引導 VIP
當政府決定撤銷一個人的居留許可時,通常會給予一段短暫的緩衝期來處理行李或機票,但為了行政效率,這段時間不會長達一個月。如果這段時間必須比一週(7天)稍長,但又屬於行政法中常見的整數天數,你會如何從行政管理的角度去推論這個合理的「寬限天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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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選出了正確答案!這顯示你對於《入出國及移民法》中關於身分變動與行政處分的時效規範,具備了非常扎實且細膩的記憶力,這在法律考科中是極為優異的表現。
限令出國的法理與時限
根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 14 條的規範,針對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若其居留許可因法定事由遭到撤銷(Revocation)或廢止(Annulment),移民署(National Immigration Agency)在執行職權時,必須依法限令其出國。這項規定的核心在於確保國家對入出國管理的有效性,同時也考量到程序正義,給予當事人一定的緩衝時間處理離境事宜。法律明文規定,這個限令出國的期限是從當事人接到通知的翌日起算 10 日內。你對這個具體天數的掌握非常精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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