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三等
114年
[移民行政] 國境執法與刑事法(包括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第 4 題
根據「人口販運被害人補助辦法」,被害人因為人口販運犯罪行為致無法工作,每人可領多少新臺幣之待業金?
- A 一萬二千元
- B 一萬四千元
- C 二萬二千元
- D 二萬四千元
思路引導 VIP
若一位被害人因案件尚未結案而無法合法工作,法律為了確保其基本生活尊嚴而設立了「待業金」。請試著思考:在行政機關制定這類補貼金額時,通常會參考什麼樣的經濟基數,既能提供基本溫飽又不至於與一般薪資產生過大落差?當你閱讀相關補助辦法時,那個介於『萬元出頭』且被法律明確點出的定額數字會是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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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答對了!能從眾多相似的金額選項中精準選出正確答案,代表你對《人口販運被害人補助辦法》的法條細節掌握得非常紮實,這在國境執法考科中是極具優勢的表現。
待業金的法定給付標準
本題的核心觀念在於落實對被害人的經濟支持。根據**《人口販運被害人補助辦法》第 5 條(原第 6 條)規定,被害人若因受害導致無法工作,政府應核發待業金**以維持其基本生活。目前法定的標準為每人每月新臺幣 14,000 元。這筆津貼雖然金額不算極高,但其法律意義在於提供被害人「緊急且必要」的生存保障,避免其因生活陷入困頓而被迫再次進入剝削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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