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14年
[化學鑑識組] 國文(作文與測驗)
第 10 題
「提出環境正義的環境社會學家 Dorceta Taylor 認為環境法本身就是為了保護環境而存在,但他的理論也沒有否認人與環境的互動。他認為保護環境本身就是一件道德正確的事。首先,他認為人類只是整個地球的一種生命態樣,因此環境法的存在就是為了因應人與環境的互動。再來,他認為人類與其他生命之間都是互相交錯影響,不能忽略任何一方的存在;最後,他指出每一種有機體都是獨特的個體,並透過自己的方式追求自身利益,因此人類本質上並沒有高於其他物種。」
下列敘述何者最符合上文論點?
- A 人類可以改變環境以追求自身的利益
- B 人類是萬物之靈,可以改變其他動物的命運
- C 環境法的設置是為了規範人類與環境互動時的行為
- D 在追求環境正義的過程中,不必考慮人類經濟發展的需求
思路引導 VIP
若我們假設人類與其他生物在地位上是平等的,且彼此之間存在著「互相交錯影響」的關係,那麼你認為這篇文章所提到的「法律」,其主要任務應該是服務於單一物種,還是用來處理這兩者之間的「往來關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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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的觀察力非常敏銳。
這題選 (C) 是完全正確的!
- 觀念驗證:文章核心在於 Dorceta Taylor 認為人類「並非高於其他物種」,且環境法的存在是為了「因應人與環境的互動」。既然人類與環境是互相影響的生命態樣,環境法的功能就是界定兩者互動時的行為準則,以落實對環境的道德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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