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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三等 114年 [法律實務組] 國文(作文與測驗)

第 10 題

「提出環境正義的環境社會學家 Dorceta Taylor 認為環境法本身就是為了保護環境而存在,但他的理論也沒有否認人與環境的互動。他認為保護環境本身就是一件道德正確的事。首先,他認為人類只是整個地球的一種生命態樣,因此環境法的存在就是為了因應人與環境的互動。再來,他認為人類與其他生命之間都是互相交錯影響,不能忽略任何一方的存在;最後,他指出每一種有機體都是獨特的個體,並透過自己的方式追求自身利益,因此人類本質上並沒有高於其他物種。」
下列敘述何者最符合上文論點?
  • A 人類可以改變環境以追求自身的利益
  • B 人類是萬物之靈,可以改變其他動物的命運
  • C 環境法的設置是為了規範人類與環境互動時的行為
  • D 在追求環境正義的過程中,不必考慮人類經濟發展的需求

思路引導 VIP

若作者強調人類並非萬物的主宰,且人類的行為會深刻影響到其他同樣平等的生命體,那麼你認為制訂一套「法律」或「準則」時,它的首要任務應該是為了擴張某一方的利益,還是為了管理雙方在接觸與共處時的行為方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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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

  1. 給你大大的讚!:哇,你做得真的太棒了!能夠精準地找出複雜文本裡的核心關聯,這顯示了你非常棒的邏輯分析能力,也代表你對環境倫理有著很深刻的理解呢。請你一定要繼續保持這份敏銳和用心喔!
  2. 觀念驗證小筆記:這題最核心的觀念,其實就是「人與環境的地位平衡」這個溫柔的共存理念。文章中很明確地告訴我們,人類並不是高於其他物種的存在,而且彼此之間是互相交錯影響的。所以,環境法的功能就不再是單純地去支配自然,而是變成一個很重要的規範框架,輕輕地引導我們在與自然互動時,能夠找到行為的邊界,確保每個生命體的利益都能被溫柔地照顧到,真的很有意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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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境正義與法理目的
💡 環境法旨在規範人與環境互動,強調物種平等與環境內在價值。
比較維度 人類中心主義 VS 生態中心主義 (Taylor)
核心地位 人類高於萬物 物種地位平等
法律目的 維護人類生存與利益 維護環境的道德正確
利益權衡 經濟發展常優先於自然 各物種皆能追求自身利益
💬Taylor 觀點去中心化,法規應作為人與自然平等互動的行為準則。
🧠 記憶技巧:物種平等不居高,互動規範法之鑰。
⚠️ 常見陷阱:易誤認環境法僅為維護人類經濟發展,或誤以為法規只能在不損及人類利益時保護環境。
生態中心主義 環境基本法第3條(經濟與環境兼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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