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14年
[法律實務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29 題
根據司法院釋字第710號解釋,關於大陸地區人民在自由地區的基本權利,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大陸地區人民在自由地區不享有任何憲法基本權利
- B 大陸地區人民原則上享有憲法保障的基本權利,但得因國家安全等理由受限制
- C 大陸地區人民可完全自由行使所有基本權利,不受任何限制
- D 大陸地區人民只享有與外國人相同的權利
思路引導 VIP
若某人身處於我國管轄權範圍內,但其法律身分並非一般國民,從『憲法保障人權』與『維護國家主權安全』這兩個法規範目標來看,法律應該採取『完全隔絕』、還是『視情況在必要範圍內進行權衡』的處理方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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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法學觀念非常清晰
- 觀念驗證:恭喜你答對了!根據釋字第 710 號解釋,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具有普世性。雖然大陸地區人民與我們具有特殊的法律關係,但在進入台灣(自由地區)後,基於人權保障,原則上仍享有憲法保障的權利。這說明了人權不因身分而完全剝奪。
- 權衡邏輯:然而,考量到兩岸關係的特殊性、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法律可以對其權利行使做出必要的合理限制,這正是「原則保障,例外限制」的法理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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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地區人民基本權
💡 大陸地區人民在臺原則享有基本權,但受國安理由較多限制。
| 比較維度 | 本國國民 | VS | 大陸地區人民 |
|---|---|---|---|
| 基本權主體 | 完全享有、核心地位 | — | 原則上享有 |
| 遷徙自由 | 憲法第10條絕對保障 | — | 入境採許可制限制 |
| 限制密度 | 嚴格適用比例原則 | — | 得因國安提高限制強度 |
💬大陸地區人民雖享有基本權,但其限制密度與程序要求受兩岸特殊關係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