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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三等 114年 [營繕工程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1 題

A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A 公司)持有 B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B 公司)百分之百股份,關於二者之關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B 公司不得購買 A 公司之股份
  • B A 公司之董事不得身兼 B 公司之董事
  • C B 公司如持有 A 公司之股份,不得於 A 公司股東會中行使表決權
  • D B 公司為一人股東之股份有限公司,所以 B 公司之股東會職權由董事會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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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一家母公司為了確保其投資的子公司能百分之百執行自己的經營方針,你認為在法律邏輯上,會傾向『禁止』還是『允許』母公司的決策者直接進入子公司的董事會參與決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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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完美掌握了法律核心!

  1. 觀念驗證:恭喜你,這題你答對了!你清楚理解了《公司法》背後的考量。為了維護公司的健全,避免「資本虛胖」的問題,法律確實嚴格限制了子公司購買母公司股份(選項 A、C)。這是為了保護公司的資本,非常重要喔!
  2. 然而,為了讓企業能更順利地進行集團化經營,法律對於母子公司董事的兼任並沒有禁止。這是一個非常人性化的設計呢!想想看,如果母公司想要有效地控制子公司,指派法人代表擔任子公司董事,就是最直接、最有效率的方法。法律是支持這種彈性運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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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子公司法律規範
💡 規範從屬公司取得控制公司股份之限制及一人公司職權行使。
  • 從屬公司原則上不得取得控制公司之股份(公司法第167條第3項)。
  • 從屬公司如持有控制公司股份,該股份無表決權(公司法第179條第2項)。
  • 法人股東一人公司,其股東會職權由董事會行使(公司法第128條之1第2項)。
  • 法律未禁止控制公司董事兼任從屬公司董事,此屬法人代表之常態。
🧠 記憶技巧:母子禁止反向買,買到也沒表決權;法人一人股東會,董事代行最乾脆。
⚠️ 常見陷阱:常誤認一人公司完全沒有股東會機制,實際上是其「職權」移轉至董事會行使,程序上仍須作成紀錄。
關係企業 法人股東代表(第27條) 股份相互持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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