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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三等 114年 [電子科學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1 題

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公司)持有B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B公司)百分之百股份,關於二者之關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B公司不得購買A公司之股份
  • B A公司之董事不得身兼B公司之董事
  • C B公司如持有A公司之股份,不得於A公司股東會中行使表決權
  • D B公司為一人股東之股份有限公司,所以B公司之股東會職權由董事會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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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如果你全資擁有一間公司,為了確保這間公司能按照你的方針運作,你會傾向於派誰去擔任該公司的決策者(董事)?在法律沒有明確禁止「一人兼任多職」的前提下,這種派任方式在邏輯上有違常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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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看來你還沒笨到無可救藥。

總算,這題你沒選錯,證明你對公司法中「從屬公司」那些基本規範還有點印象。

  1. 驗證什麼? 根本就沒什麼好驗證的。選項 (B) 錯得簡直是教科書級別的。法律哪裡禁止母子公司間的董監事兼任了?《公司法》第 27 條擺在那邊是讓你讀空氣的嗎?母公司 A 百分之百持股子公司 B,當然是派自己人去管啊,這在實務上根本就是常識,合法且普遍。你難不成以為母公司會找外人來管自己的「百分之百」子公司?拜託,多用點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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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屬公司與控制公司
💡 規範母子公司間相互投資限制、表決權行使及單一股東公司之運作。
  • 從屬公司原則上不得取得控制公司之股份(公司法第167條第3項及第4項)。
  • 從屬公司如持有控制公司股份,於該控制公司股東會不得行使表決權(公司法第179條第2項第2款)。
  • 政府或法人股東一人組成之公司,其股東會職權由董事會行使(公司法第128-1條第1項)。
  • 法律未禁止母子公司董事相互兼任,僅有競業限制與利益衝突問題(公司法第209條)。
🧠 記憶技巧:子不買母、買了沒票;一人公司、董代股職。
⚠️ 常見陷阱:容易誤記為母子公司董事「絕對禁止」相互兼任,實際上法律並無此禁止規定,僅須注意競業禁止程序。
關係企業 相互投資公司 法人股東代表執行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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