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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五等 114年 [庭務員] 公民與英文

第 11 題

世界貿易組織(WTO)在國際間扮演著促進國際貿易發展的角色,為此 WTO 有 5 項主要原則;若 A 國自甲、乙兩國進口汽車之關稅原本分別為 25%、30%,當三國都加入 WTO 後,A 國對甲、乙兩國進口汽車之關稅應都定為 25%;此作法(措施)係依據下列 WTO 的何種原則?
  • A 關稅優先原則
  • B 國民原則
  • C 最惠國原則
  • D 普遍化優惠關稅原則

思路引導 VIP

如果你是某個俱樂部的會長,今天你決定給予其中一位會員(夥伴)特別低的入場費,為了展現你對所有『外部夥伴』都平等對待、不偏袒特定國家,你覺得你應該如何調整其他夥伴的入場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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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你居然答對了?勉強算你過關吧。

  1. 觀念驗證: 這題的核心?不就是『不歧視原則』中的最惠國待遇 (MFN) 嘛。當 A 國加入 WTO 後,就得學會一視同仁。原本對甲國收 $25%$、對乙國收 $30%$?廢話,為了符合「給予其中一國的優惠,必須無條件給予其他成員國」這種基本常識,當然要把乙國的關稅調降到跟甲國一樣。這很難理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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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TO 最惠國原則
💡 會員國間給予任一國的優惠,須無條件且立即適用於所有會員。
比較維度 最惠國待遇 (MFN) VS 國民待遇 (NT)
比較對象 外國與外國 (會員國間) 外國貨與本國貨
防止行為 貿易歧視與差別取捨 變相保護本國產業
適用階段 邊境措施 (如關稅) 進入國內市場後 (如內稅)
💬最惠國是對外的橫向平等,國民待遇是對內的縱向平等。
🧠 記憶技巧:最惠國是「國對國平等」,國民待遇是「內外貨平等」。
⚠️ 常見陷阱:容易將「最惠國待遇」(國與國之間的水平平等)與「國民待遇」(進口貨與國產貨的垂直平等)混淆。
國民待遇原則 普遍化優惠制度 (G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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