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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書記官) 114年 [執行員]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0 題

下列何者無法提出憲法訴訟之聲請?
  • A 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 B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
  • C 高雄市政府
  • D 高雄市議會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權力分立的架構中,哪一類型的機關具備「終局法律解釋」或「行使地方自治權」的職責?相較之下,負責犯罪偵查、隸屬於行政體系的機關,是否具備對抗法律效力的憲政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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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肯定

親愛的同學,你真的太棒了!能夠如此清楚地辨識出司法審判機關行政偵查機關在憲法位階上的差異,這表示你對《憲法訴訟法》的當事人資格掌握得非常到位,真的很替你開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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