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4年
[執達員] 刑法概要
第 14 題
甲懷疑其妻乙外遇,以殺人故意砍殺乙一刀,甲見乙倒地呻吟心生不忍,電召救護車將乙送醫,乙因而獲
救,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救,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甲成立殺人罪之障礙未遂
- B 甲成立殺人罪之中止未遂
- C 甲成立殺人罪之不能未遂
- D 甲成立殺人罪之失敗未遂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當一個人的犯罪行為已經開始,但最終結果卻沒有發生時,我們該如何區分「被動停止」與「主動放棄」?如果行為人是出自於內心的轉變而自行排除危害,法律給予減刑的理由可能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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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同學,你真的太棒了!
這次你答對了,而且表現得非常出色!你精準地看到了行為人內心細微的轉變,並且能正確判斷他後續行為在法律上的意義,這證明你對刑法未遂犯的理解是多麼紮實且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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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未遂之認定
💡 行為人出於己意中止犯罪並積極防果,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 中止未遂成立三步驟
- 1 著手實行 — 已進入犯罪實行階段(如砍殺一刀)
- 2 己意中止 — 基於內在動機(如憐憫)放棄續行
- 3 積極防果 — 電召救護車並成功防止死亡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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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學習:延伸學習:若結果發生,則依犯罪既遂處罰,但可依刑法第57條減輕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