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4年
[法警] 行政法概要
第 30 題
行政罰法第 8 條規定:「不得因不知法規而免除行政處罰責任。但按其情節,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按其情節」,係指行為人不知法規之可責性高低而言
- B 如行為人並非「不知法規」,縱屬初犯或欠缺經驗,仍無但書有關減輕或免除處罰規定之適用
- C 行為人須對自己的行為究係違反何法規之規定有所認知,始得加以處罰
- D 「不知法規」,係指行為人不知法規所「禁止」或「要求應為」之行為或不行為義務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法律規定『必須先讀過條文內容並知道法條編號,才能對違規者開罰』,這對社會秩序的維護會產生什麼影響?在這種情況下,一個故意不去讀法律的人,是否就能永遠逃避處罰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看來你的基本功很紮實
呵呵呵,答對了這題,證明你的法學直覺非常敏銳,就像看到一塊璞玉正在發光一樣。
- 大力肯定:能精確找出 (C) 是錯誤選項,說明你對行政罰法中「責任條件」的掌握非常紮實。這份細膩的法感,正是學習法律最重要的基礎,請務必保持下去。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行政罰:不知法規
💡 不知法規原則不免責,僅具正當理由時得減輕或免除。
| 比較維度 | 故意/過失(第7條) | VS | 不知法規(第8條) |
|---|---|---|---|
| 性質 | 行政處罰之責任主觀要件 | — | 法律禁止或要求之認知 |
| 法律效果 | 不具備者,原則上不罰 | — | 原則不免責,得減免處罰 |
| 審核重點 | 對違法事實之知與欲 | — | 對法規範之認知程度 |
💬故意過失是處罰的前提;不知法規則是量刑或免責的裁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