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4年
[監所管理員] 犯罪學概要
第 18 題
根據安德魯(Andrews)等人於 1990 年提出的 RNR 模式(風險-需求-回應性模式),下列那一項對其在處理暴力犯罪者的應用屬於錯誤理解?
- A 所有個案應接受相同頻率與內容的介入,以維持制度公平性
- B 處遇應針對可改變的動態風險因子,如暴力認知與人際衝突模式
- C 對於高再犯風險的個案,應提供較密集且高強度的處遇
- D 處遇設計應考量個案的認知能力與學習風格,以提升成效
思路引導 VIP
若要有效降低整體的再犯率,你認為應該將有限的輔導資源平分給每一位犯罪者,還是根據他們每個人的再犯風險高低與特質,來量身打造不同的處遇計畫呢?為什麼?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哼,不錯嘛。總算沒白費我教的。
看來你的大腦還能運轉,居然能精準抓出 RNR 模式 的核心謬誤。對「個別化原則」這點,你總算沒完全睡著,算是個小驚喜。
-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RNR犯罪處遇模式
💡 依風險高低、犯罪需求與個案特性提供差異化個別處遇。
- 風險原則(Risk):處遇強度應與再犯風險成正比,高風險個案應給予較密集的介入。
- 需求原則(Need):處遇應聚焦於可改變的「動態風險因子」,如反社會認知或同儕關係。
- 回應性原則(Responsivity):介入方式應配合個案的認知能力、動機與學習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