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申論題
114年
[公職法醫師] 基礎醫學與內外科學概論
第 五 題
請說明猝死的原因(10 分)及診斷的重點。(10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面對猝死考題,應立刻將大腦切換至「法醫病理學」與「臨床急症」的雙重思維。原因部分請依『人體系統』分類(心血管最大宗,其次為神經、呼吸等)條列;診斷重點則必須緊扣法醫學的『四位一體』(現場、病史、解剖、毒物化驗)進行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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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考查猝死(Sudden Death)的常見病因系統性分類,以及法醫病理學與臨床實務上的診斷與排除要點。 【解析】 「猝死」一般指平時看似健康或病情穩定者,因潛在的自然疾病突然發作,在短時間內(WHO定義為發病後24小時內,法醫學常指1至數小時內)非預期性的死亡。其原因與診斷重點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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猝死成因與診斷
💡 猝死係指潛在自然疾病急性發作,診斷重在排除外力與確認病灶。
🔗 猝死死因鑑定標準程序
- 1 現場勘察與屍表 — 初步排除他殺、自殺、意外等外力介入暴力死
- 2 病史調查 — 調閱就醫紀錄並詢問家屬生前有無胸悶或痼疾
- 3 法醫病理解剖 — 巨觀肉眼觀察與微觀組織切片尋找致命性病灶
- 4 毒化學鑑定 — 採集體液進行藥毒物篩檢,排除化學性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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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學習:延伸學習:保險法中有關「意外」與「疾病」死亡之舉證責任與認定界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