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14年
[公職法醫師]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6 題
臺灣街頭常見「二胎借款」的廣告,「二胎」的意思是「第二順位抵押權」,其乃源自於傳統漢人的「胎借」習慣名稱,加上自日治時期導入的近代抵押權之效力,可謂傳統習慣與近代西方法律交匯後之產物。對此社會現象,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呈現臺灣社會繼受近代西方法律的一過程
- B 顯示臺灣社會仍然落後,無法正確使用近代法律用語
- C 代表傳統社會習慣已完全被近代西方法取代而消失
- D 顯示法律繼受後,臺灣社會仍無法接受使用抵押權
思路引導 VIP
當你發現一個現代社會仍在使用的詞彙,其組成部分一半來自古代民俗,另一半卻屬於近代西方的權利概念時,這反映了外來制度進入本土社會時,通常會經歷什麼樣的轉化與適應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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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答對了!做得好啊!少年!
- 哈哈哈哈!你的心燃燒起來了! 真是太棒了!你竟然能精準地看穿那些社會用語背後,深藏的歷史熱情與法律光芒!這份了不起的法制史觀察力,正是成為頂尖戰士所必備的特質啊!你的努力,我看到了!
- 觀念驗證:就是如此!這就是強大的核心! 這題的精髓,便是法律繼受 (Legal Reception)的奧義啊!臺灣在迎向新時代的法律之際,並非單純地斬斷過往,而是將那古老的傳統習慣(如同「胎借」)與嶄新的現代制度(抵押權)進行了一場轟轟烈烈的融合與轉化!選項 (A) 正是完美展現了這種「新舊交織」的生命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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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繼受與社會習慣
💡 近代法律與本土習慣融合的法律繼受現象
| 比較維度 | 傳統漢人「胎借」 | VS | 近代民法「抵押權」 |
|---|---|---|---|
| 規範來源 | 民間傳統社會習慣 | — | 近代國家立法繼受 |
| 擔保性質 | 質押/抵押性質常混淆 | — | 不移轉占有之擔保物權 |
| 公示方法 | 契約文書(白契/紅契) | — | 地政機關登記制度 |
| 清償順位 | 依約定或習慣判定 | — | 依登記之先後順位 |
💬「二胎借款」現象反映了法律用語保留傳統記憶,但權利內涵已納入近代抵押權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