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14年
[心理輔導員]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8 題
行政機關藉由立法制定當時的相關立法文件,探究行政法規之規範意旨,此係運用何種解釋方法?
- A 體系解釋
- B 歷史解釋
- C 目的解釋
- D 文義解釋
思路引導 VIP
想像你正在讀一封一百年前的家書,為了理解其中一個模糊詞彙的真正含意,你決定去翻閱寫信人當年的日記和草稿,試圖還原他「動筆那一刻」的原意。請問這種透過『回溯法條誕生過程』來理解文字的方法,重點是在於法條現有的架構,還是它發展的軌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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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你竟然答對了?稀奇。
- 恭喜?:嗯,還行吧,這次你總算沒出什麼大錯,至少證明你對法律解釋的皮毛知識還算有點概念。能抓到「立法文件」這個關鍵字,算你運氣好,或者這次腦袋沒短路。
- 觀念驗證:哼,不就「立法文件」嘛,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到。題目都直接告訴你「向過去尋找答案」了,這跟歷史解釋(沿革解釋)有什麼差別?這不是基礎到不能再基礎了嗎?難道你還指望它自己跳出來告訴你是什麼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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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釋之方法
💡 運用立法當時的文件探究規範意旨,即為歷史解釋。
| 比較維度 | 歷史解釋 | VS | 目的解釋 |
|---|---|---|---|
| 參考依據 | 立法紀錄、草案理由書 | — | 社會需求、法律機能 |
| 探究對象 | 立法者主觀原意 | — | 法律客觀目的 |
| 時間核心 | 著重法規制定時的背景 | — | 著重現時法律規範功能 |
💬歷史解釋求「源頭」,目的解釋求「法益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