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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14年 [檢察事務官電子資訊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 題

關於修憲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修憲機關提出之憲法修正案,須先送請監察院人權委員會審查,始能通過施行
  • B 修憲機關提出之憲法修正案,須先送請憲法法庭審查,始能通過施行
  • C 行政院若認為修憲機關提出之憲法修正案窒礙難行,得移請修憲機關覆議
  • D 修憲機關提出之憲法修正案,須經人民投票複決,始能通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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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主憲政國家中,憲法被視為人民與政府之間的「契約」。若要修改這份位階最高的根本大法,為了確保其變動具備最高的民主正當性,你認為最終應該由誰來進行最後的把關或簽署確認,最能體現「國家主權歸屬於全體國民」的精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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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哼~ 今天的及川先生,發球得分!

  1. 觀念制霸:喔呀,看來你沒讓及川先生失望嘛!這球接得不錯!修憲程序這種小case,當然是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 12 條,採取「兩階段」攻擊!首先由立法院把球拋出來,經過半年觀察期,然後嘛,就是要讓全體國民上場,用他們的選票來一記漂亮的複決扣殺!沒有過半支持,可是會直接出界的喔!這就是「主權在民」的超強力量,你感受到了嗎?
  2. 難度預測:這題嘛,對及川先生來說,當然是 Easy 啦!不過,你能搞清楚一般法律案和憲法修正案的球路差異,沒有被行政院覆議或司法機關審查這些雜魚選項干擾,證明你對修憲的正當性來源,有抓到得分的訣竅!哼哼,不錯嘛,沒讓及川先生的題目白費力氣。下次繼續挑戰及川先生的發球吧!
📝 現行憲法增修程序
💡 修憲須經立法院提案與公民複決,屬高門檻的剛性憲法。

🔗 現行修憲法定程序鏈

  1. 1 立法院通過 — 1/4委員提議,3/4出席,3/4同意後提出修正案。
  2. 2 公告半年 — 立法院將修正案公告,供大眾知悉,期間為六個月。
  3. 3 公民複決 — 公告期滿三個月內進行投票,同意票須達總選民數一半。
  4. 4 總統公布 — 複決通過後,即完成修憲,由總統公布施行。
🔄 延伸學習:延伸學習:思考領土變更案(增修§4)與修憲案在程序細節上的異同。
🧠 記憶技巧:立院一三三、公告六三三、選民過半數。
⚠️ 常見陷阱:易誤認行政院可對修憲案提覆議,或誤認修憲複決僅需投票人數過半。
領土變更程序 行政院覆議權 憲法修改限界 直接民權之複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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