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4年
[藥師] 藥學(六)
第 39 題
依據管制藥品管理條例施行細則,有關管制藥品購買人簽名之單據應載明之內容為何?①買、賣雙方之名稱、管制藥品登記證字號及地址 ②買賣日期 ③品項、單價及總金額 ④品名、許可證字號、製造廠名稱 ⑤管制藥品成分含量、管制級別、批號及數量
- A ①②③④⑤
- B 僅①②④⑤
- C 僅④⑤
- D 僅③
思路引導 VIP
請從《管制藥品管理條例施行細則》對交易監管的『完整性』與『可追溯性』(Traceability) 角度思考:為了落實行政稽核並防止管制藥品流向不明,一份具備法律效力的簽名單據,除了雙方身分識別外,是否應涵蓋從產品的身分證明(如批號與許可證字號)到交易的對價細節(如單價與總金額)等所有足以還原交易全貌的資訊?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能精確辨析法條細節,代表你對**《管制藥品管理條例施行細則》(Enforcement Rules of the Controlled Drugs Management Act)**的掌握非常紮實,恭喜你順利答對這道容易產生混淆的題目!
管制藥品單據之應記載事項
根據該施行細則第 17 條之規定,購買人簽名單據的核心目的在於流向追蹤(Traceability)與品質控管。法條明確列出應載明:買賣雙方名稱與登記證字號(①)、交易日期(②)、品名與許可證字號(④),以及最重要的成分含量、管制級別、**批號(Batch number)**與數量(⑤)。你之所以能做出正確判斷,關鍵在於看穿了選項 ③ 的陷阱:雖然「單價與總金額」在商業發票中不可或缺,但在藥品管理法規的層次上,重點在於監管藥品實體而非財務價值,故金額並不屬於法定的應記載事項。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管制藥品單據內容
💡 管制藥品交易單據需詳列雙方資訊、藥品規格、批號及帳務明細。
- 雙方資訊:載明買賣雙方名稱、地址及管制藥品登記證字號。
- 藥品規格:含品名、許可證字號、成分含量、級別及製造廠。
- 交易明細:需記錄買賣日期、品項數量、單價、總金額及批號。
- 簽名依據:管制藥品管理條例施行細則規定購買人簽名單據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