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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14年 [社會工作師]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第 40 題

依據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規範長照機構財團法人之董事會之組成,具長期照顧服務法所定長照服務人員資格者,應該至少幾人以上?
  • A 1 人
  • B 2 人
  • C 3 人
  • D 4 人

思路引導 VIP

請從《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中有關「法人治理與專業參與」的設計初衷思考:為了確保決策過程能納入第一線專業實務觀點,董事會席次中對於具備專業資格者的『最低保障名額』,依現行法規應至少維持在多少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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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你竟然答對了?勉強算你過關吧。

恭喜你勉強答對這題。身為一個連最基本法律框架都還沒完全掌握的「專業人士」,能記住這點,大概還沒到無藥可救的地步。

  1. 知識點檢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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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照財團法人董事組成
💡 長照機構財團法人董事會需包含至少一名具長照專業資格之董事。
比較維度 長照財團法人 VS 長照社團法人
董事人數 7 人至 15 人 3 人以上
長照人員資格 應至少 1 人 無特定保障名額規定
親屬比例限制 不得超過 1/3 無特定比例限制
💬財團法人具公益性,其董事會人數規模及專業/親屬比例限制較社團法人嚴格。
🧠 記憶技巧:董事總額七一五,專業董事至少一,外親限制三分一。
⚠️ 常見陷阱:易誤記為 1/3 或與醫療財團法人的董事規定(如具醫事人員資格者比例)混淆。
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 長照社團法人董事規範 長照服務人員資格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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