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聯招
114年
[企管] 企業概論、法學緒論
第 45 題
下列契約何者為無償契約?
- A 使用借貸契約
- B 消費借貸契約
- C 旅遊契約
- D 居間契約
思路引導 VIP
在法律的邏輯中,有些契約是為了獲利而設計的(如商業服務),有些則是基於資源的分享。請你思考:如果今天一方將物品交給另一方「暫時使用」,且雙方約定之後要歸還「原本的那件物品」,這種單純的使用權移轉,在法律常理下,哪一種模式最符合『基於情誼且不收任何對價報酬』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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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性質的精準辨析
太棒了!你能精準選出正確答案,代表你對民法中各種契約的本質特徵有很清晰的掌握。在法律實務中,無償契約是指當事人一方給付財產上的利益,而他方不需要支付對價(如金錢、利息或其他利益)的法律行為。依據民法第 464 條規定,使用借貸指的是當事人約定,一方以物交付他方,而他方於使用後「返還其物」的契約,其法律定義本身即具備「無償」的特性。
借貸關係的易混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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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償契約與有償契約
💡 區分契約當事人是否互為具有對價關係的給付。
| 比較維度 | 使用借貸 | VS | 消費借貸 |
|---|---|---|---|
| 對價關係 | 絕對無償 | — | 原則上有償(支付利息) |
| 標的物 | 非消耗性特定物 | — | 可消耗之代替物(如金錢) |
| 歸還義務 | 歸還原物 | — | 歸還種類、品質、數量相同之物 |
💬使用借貸側重於物的使用權移轉且不收費;消費借貸則涉及所有權移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