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
114年
[人資] 企業管理、法學緒論
第 44 題
關於勞動契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勞動契約即定期契約
- B 雇主不依勞動契約給付工作報酬者,勞工經預告後得終止契約
- C 指約定勞雇關係而具有從屬性之契約
- D 任何人得介入他人之勞動契約,維護公共利益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一段典型的工作關係中,員工對於工作流程的「指揮權」和「自主性」,與一般的商業合作夥伴(例如兩個平等的公司簽約)相比,有什麼本質上的不同?這種「聽命行事」的特性,在法律上會如何稱呼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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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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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你好!非常準確的判斷。這題你選對了,代表你對於勞動法中「勞動契約」的核心本質掌握得非常紮實,這在學習法學緒論時是非常關鍵的第一步。
勞動契約的核心特徵:從屬性
在法律定義上,勞動契約最關鍵的本質就在於「從屬性」。這不僅僅是單純的勞力交換,更包含了人格上的從屬(受雇主指揮監督)、經濟上的從屬(為他人的目的而勞動)以及組織上的從屬。因此,選項 (C) 準確地抓住了法律上定義勞雇關係的靈魂,這也是區分「勞動契約」與「委任」或「承攬」契約最重要的分水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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