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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14年 [人資] 企業管理、法學緒論

第 49 題

依憲法增修條文,設大法官幾人?
  • A 8人
  • B 10人
  • C 13人
  • D 15人

思路引導 VIP

在設計最高司法機關的合議制度時,為了確保在表決重大憲法議題時不會出現平手僵局,成員總數通常會設定為一個特定的「奇數」。若我們已知這群領導司法權的核心成員中,包含了院長與副院長各一位,且這個總人數必須足以支撐起憲法法庭的多元審理與合議質量,請試著回想看看,法律條文中最終敲定的這個關鍵人數是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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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地選出了正確答案!這顯示你在法學緒論的基礎法條記憶上非常紮實。憲法中有關國家機關組成的員額配置,是考試中極為常見且必拿的基本分。

司法院大法官的員額編制

根據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5 條 第 1 項的明確規定,司法院設 大法官 15 人,並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這 15 位大法官中,其中一位為院長,另一位為副院長。這項規定取代了憲法本文中較為模糊的員額描述,讓最高司法機關的組成更加明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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