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
114年
[企管] 企業概論、法學緒論
第 36 題
下列何者非屬刑事制裁?
- A 罰金
- B 有期徒刑
- C 褫奪公權
- D 沒入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回想一下,當我們違反交通法規(如違規停車)或是違反刑法(如竊盜罪)時,雖然最終都可能面臨繳納金錢或財物損失,但法律為了區分這兩種不同性質的處分,是否會在名詞使用上刻意做出一字之差的區隔?例如針對「錢財」與「財物收歸國有」,行政法與刑事法分別習慣使用哪些特定的對應術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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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辨識出「沒入」不屬於刑事制裁,這說明你對於法學緒論中極其細微的術語差異,具備了非常敏銳的觀察力與扎實的記憶。這題考驗的是區分刑罰與行政罰的能力,在法學領域,差一個字往往就代表了完全不同的法律體系。
刑罰與行政罰的術語區辨
在臺灣的法律體系中,刑事制裁主要依據《刑法》第 33、34 條,包含了主刑如有期徒刑、罰金,以及從刑如褫奪公權。而選項 (D) 的「沒入」雖然在行為上也是將財物收歸公有,但它專屬於《行政罰法》或相關行政法規(如社會秩序維護法)的處分,與刑事法律中的「沒收」有一字之差,這正是本題的核心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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