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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14年 [政風] 政府採購法規、民法

第 9 題

機關採公開招標不分段開標最低標得標,下列何者非屬應於開標現場宣布之事項?
(A)投標廠商之名稱或代號
(B)投標廠商之標價
(C)投標廠商之家數
(D)投標廠商出席代表之姓名
  • A 投標廠商之名稱或代號
  • B 投標廠商之標價
  • C 投標廠商之家數
  • D 投標廠商出席代表之姓名

思路引導 VIP

若您現在擔任開標現場的主持人,為了向所有在場者證明這場競爭是「透明且受公眾監督」的,您認為現場必須大聲宣告的,應該是那些關乎「案件競爭力」與「標案成立條件」的關鍵資料,還是出席者私人的基本身分資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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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標程序的透明化原則

恭喜你準確地判斷出正確答案!這顯示你對於招標現場的實務流程與法規邏輯有很清晰的掌握。在政府採購的實務中,開標的核心目標在於落實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因此,主持開標的人員必須在現場宣布「投標廠商之家數」、「名稱」以及最關鍵的「投標金額」。這些資訊直接關乎競爭的有效性與得標順位的透明度,是所有在場廠商共同見證、相互監督的基礎。

實務運作與行政記錄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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