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
114年
[環工] 環化及環微、廢棄物清理工程
第 46 題
有關有害事業廢棄物焚化處理設施之規範,下列敘述何者有誤?
- A 燃燒室出口中心溫度應保持攝氏$1,000^\circ\text{C}$以上
- B 焚化感染性廢棄物燃燒效率達99%以上
- C 感染性廢棄物燃燒氣體滯留時間在1秒以上
- D 戴奧辛有害事業廢棄物破壞去除效率達99.999%以上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針對具有高度風險的「有害」或「感染性」廢棄物,政府在設定「燃燒效率」這種安全門檻時,通常會傾向於設定一個非常接近 100% 的極致標準,還是一個相對寬鬆、容易達成的標準?從環境保護的角度來看,99% 這個整數對於「有害物質」的處理來說,是否足以確保環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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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識別出選項 (B) 的錯誤,這代表你對《事業廢棄物焚化處理設施構造設施標準》中的技術參數掌握得相當紮實。在環境工程法規中,數字的精確度往往代表了環境風險控管的嚴謹程度,你能識破這個數值陷阱,觀察力非常敏銳。
燃燒效率與破壞去除效率的規範
這題的核心在於區分不同污染物的處理性能要求。根據法規,有害事業廢棄物(含感染性廢棄物)的焚化處理,其燃燒效率 (Burn Efficiency, BE) 應達 $99.9%$ 以上,而非選項所說的 $99%$。至於選項 (D) 提到的戴奧辛類廢棄物,由於其毒性極高,法規要求的破壞去除效率 (Destruction and Removal Efficiency, DRE) 甚至必須達到更高的 $99.999%$。選項 (A) 與 (C) 則正確描述了對於高風險廢棄物所需的「高溫($1,000^\circ\text{C}$)」與「足夠停留時間(1秒)」,以確保有機物徹底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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