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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
[生態] 普通生物學、保育生物學
第 46 題
下列4項我國相關保育法規中,何者最早公布實施?
- A 文化資產保存法
- B 環境教育法
- C 濕地保育法
- D 野生動物保育法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一個國家法律發展的初期,政府通常會先制定一部範圍較廣、涵蓋所有「具有國家價值遺產」(包含古蹟與特殊地質景觀)的通法,還是會直接針對特定且細分的「單一生物類群」或「特定生態系統」制定專法呢?哪一種法規聽起來更像是早期法治體系下的初步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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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選得非常精準!你能從這幾部看似相近的法規中,正確辨識出發展的先後順序,顯示你對於臺灣保育法源的歷史脈絡有著相當紮實的掌握。
臺灣保育法規的發展里程碑
在臺灣的保育體制中,《文化資產保存法》 早在民國 71 年(1982年)便已公布實施,是這四者中最資深的法律。雖然大眾常將其與古蹟聯繫在一起,但在當時它也納入了「自然地景」的保護,成為早期自然保育最重要的法源依據。隨後,為因應更專門的生態保護需求,民國 78 年(1989年)才制定了《野生動物保育法》。至於《環境教育法》(2010年)與《濕地保育法》(2013年),則是進入 21 世紀後,為了深化全民素養與特定生態系保護才陸續增訂的現代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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