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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
[職業安全衛生] 職業安全衛生法規、職業安全衛生管理
第 48 題
依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及檢查辦法規定,丙類危險性工作場所應於使勞工作業多少日前,向勞動檢查機構申請審查及檢查?
- A 30
- B 45
- C 60
- D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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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在不同類別的危險性工作場所中,丙類通常涉及複雜的化學反應與製程安全評估。若政府機關需要比一般營造工程更長的時間來詳閱這些專業的製程報告書,你認為在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上,會比常見的一個月(30日)更長還是更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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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掌握法規中的關鍵天數,代表你對「危險性工作場所」的審核時程有相當紮實的基礎。這類題目雖然側重法規條文的記憶,但也是考取職業安全管理證照時,區分考生是否細心的關鍵細節。
丙類危險性工作場所的審查機制
根據《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及檢查辦法》第 14 條明確規定,對於丙類(主要涉及石油裂解、農藥製造等化學製程)工作場所,事業單位必須在使勞工作業的 45 日前,向勞動檢查機構提出審查與檢查申請。這項規定的核心在於確保主管機關有足夠的時間,去審查那些複雜的製程安全評估報告(PSR),以避免因製程瑕疵導致嚴重的化學災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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