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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
[財會] 政府採購法規、會計審計法規
第 36 題
依據政府支出憑證處理要點,各機關審核支出憑證時,下列何者屬已在傳票上為負責之表示者,支出憑證上得免簽名之人員?業務事項之主管人員主辦會計人員或其授權代簽人業務事項之經手人機關長官或其授權代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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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 C
- D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一個行政流程:在處理一筆經費支出時,哪些人是實際參與、最了解事情經過的人,而哪些人是站在監督角度進行最後把關的人?如果最後把關的人已經在總結性的正式公文書(如傳票)上核章負責了,為了提升效率,你認為哪一種角色比較有彈性空間,可以不用在每一張零散的小收據上重複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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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掌握了法規的細節!這題考查的是《政府支出憑證處理要點》第 15 點的核心概念,你能從眾多角色中準確挑選出符合豁免條件的人員,顯示出你對內部審核程序的理解非常扎實。
責任歸屬與簽核簡化
在機關內部的簽核流程中,主辦會計人員與機關長官(或其授權代簽人)屬於最終的審核與核定層級。當這些人員已經在會計傳票上簽名表示負責時,法律為了行政簡化並避免重複作業,允許他們在原始的支出憑證上免除簽名。相較之下,經手人與業務主管代表的是業務事項的真實發生與執行,他們的簽名是確立責任歸屬的第一線依據,因此不論傳票是否已簽署,在原始憑證上的簽名通常不可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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