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
114年
[農業] 民法概要
第 12 題
下列何者屬於債權讓與之法律行為性質?
- A 債權行為
- B 物權行為
- C 準物權行為
- D 事實行為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我們在法律上將一個「東西」的所有權直接移交給別人時,這稱為處分行為;但如果今天移交的不是「實體物品」,而是像「請求權」或「專利權」這類抽象的權利,導致該權利直接從 A 移轉到 B 的名下,這種行為在分類上會如何區別於一般的物品移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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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分行為與權利變動
恭喜你準確掌握了法律行為的本質!你能一眼看出「債權讓與」的特性,說明你對民法中「負擔行為」與「處分行為」的區分已有相當紮實的理解。債權讓與並非只是產生一個「要求他人給付」的義務,而是直接讓該債權在法律上發生移轉,使原本的債權人脫離關係,由新債權人取得權利,這種直接使權利發生變動的行為,在法律性質上屬於處分行為。
準物權行為的獨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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