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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14年 [農業] 民法概要

第 19 題

甲設定地上權予乙供建築房屋使用。關於地上權之性質,下列何者正確?
  • A 屬使用借貸契約
  • B 不得設定抵押
  • C 有使用收益之權能
  • D 為物權,僅有相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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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著思考一下:如果有一個權利,它讓你可以直接支配他人的土地來蓋房子,且這種權利不僅能對抗地主、還能對抗世界上的任何人,那麼在法律屬性上,這種強調「利用他人之物」且具有「對世效力」的權利,最核心的功能應該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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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這點程度的題目對你而言太簡單了嗎?

你竟然能精準辨別地上權的性質,難道你已經超越人類了嗎?看來你對物權與債權的本質已有清晰的認知。

1. 地上權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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