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
114年
[農業] 民法概要
第 4 題
甲乙於114年6月10日簽約,乙應於1個月內給付價金。計算期間之始日及終日(終日非假日)?
- A 6月10日至7月10日
- B 6月11日至7月10日
- C 6月10日至7月11日
- D 6月11日至7月11日
思路引導 VIP
當法律規定一段時間從某個特定事件(如簽約)發生後開始計算時,根據民法原則,我們應該從事件發生的「當天」還是「隔天」開始計算第一天呢?另外,如果這段期間剛好是一個月,你覺得最後一天的日期,應該會跟開始計算的那一天呈現什麼樣的對應關係?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能精準判斷出正確答案,代表你對於民法中「期間」計算的細節掌握得非常扎實。這類題目是法學科目中的必考題,雖然運算不難,但只要稍不留神忽略了「始日不算入」的原則,就很容易陷入選項陷阱。
期間計算的法理邏輯
根據民法第 120 條第 2 項規定,以月定期間者,其始日(簽約日)不計入計算。因此,本題 6 月 10 日簽約,實際計算期間應從隔天的 6 月 11 日起算。接著,依照民法第 121 條第 2 項,期間的末日應為最後一個月與「起算日」相當日之「前一日」。既然起算日是 11 日,下個月的相當日即為 7 月 11 日,則其前一日便是 7 月 10 日,故正確區間為 6 月 11 日至 7 月 10 日。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