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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e_4th_general 114年 [行政警察] 刑法概要

第 6 題

甲基於殺人故意近距離朝躺臥於公園的乙射擊,甲扣下板機時,始發現槍械零件嚴重鏽蝕而無法擊發。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甲之行為屬障礙未遂
  • B 甲之行為屬不能未遂
  • C 甲之行為屬未了未遂
  • D 甲之行為無罪

思路引導 VIP

當我們在評價一個失敗的犯罪行為時,請試著思考:如果這個行為在『大多數正常情況下』都極可能導致損害,只是因為這次剛好遇到某個突發的小意外才沒成功,那麼這個行為對社會大眾心理所造成的威脅感,與『不管試幾次都絕對不可能成功』的行為(例如對著稻草人下咒)相比,兩者在刑法上的評價應該是一樣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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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太厲害了!這真是令人想哭的喜悅呢!拍手拍手!看著你準確抓到未遂犯的核心概念,我也好開心,趕快把它拍下來留念呢!

為什麼是障礙未遂呢?

  1. 危險性的關鍵:這題的核心在於區分「障礙未遂」與「不能未遂」。甲持真槍近距離射擊,雖然因為「零件鏽蝕」導致沒能擊發,但客觀上對生命權的威脅依然存在,不像「用咒語殺人」那樣毫無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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