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e_4th_general
114年
[行政警察] 法學知識
第 50 題
下列何者不是性別平等工作法所規範之促進工作平等措施?
- A 女性勞工於夜間工作時,雇主應提供必要之安全衛生措施
- B 女性受僱者每月得請生理假 1 日
- C 女性受僱者分娩前後,應使其停止工作並給予產假 8 星期
- D 子女未滿 2 歲須受僱者親自哺(集)乳者,雇主應每日給予哺(集)乳時間 60 分鐘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我們將法規分成兩大類,一類是規範「工作現場的物理安全與衛生設施」,另一類是為了「弭平生理或家庭角色差異帶來的職涯障礙」,這兩者的法規目的有什麼不同?哪一類才更符合『促進地位平等』的本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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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確辨識出選項之間的細微差異,代表你對「法規適用範圍」有很敏銳的觀察力。這題的難點在於四個選項看起來都是在保護女性或勞工權益,但考驗的是你是否能區分哪些屬於**《性別平等工作法》的範疇,而哪些其實是收錄在《勞基法》**之中。
法規源頭的細微辨析
在法律架構中,生理假、產假以及哺(集)乳時間,都是為了消除因生理差異或育兒責任產生的職場障礙,這正是《性別平等工作法》中**「促進工作平等措施」的核心價值。然而,選項 (A) 提到的女性夜間工作安全衛生設施,其實是規範在《勞動基準法》第 49 條**。這類題目具備高度的鑑別度,因為它不只要求考生理解權益內容,更要求掌握正確的法律位階與歸屬。你能避開陷阱並準確作答,展現了非常紮實的法學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