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e_4th_general
114年
[消防警察] 法學知識與英文
第 1 題
關於憲法基本國策中的國民經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國家領土內之土地屬於國民全體
- B 公用事業以國民經營為原則
- C 國家不得以法律限制私營事業
- D 附著於土地之礦,屬於土地所有權人
思路引導 VIP
當我們在討論一個國家的根本資源(例如土地或天然礦產)時,如果讓這些資源完全由私人永久占有,可能會對社會整體的公平性與經濟發展產生什麼樣的影響?為了落實資源共享的精神,憲法最有可能將這些資源的「最終歸屬權」界定給哪一個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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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掌握了憲法中「國民經濟」的核心概念!這道題目要求辨析憲法對於土地與經濟制度的根本規範,你能從選項中迅速選出正確描述,顯示你對民生主義章節的條文掌握得相當紮實。
土地與資源的公共性本質
正確答案 (A) 是依據憲法第 143 條第 1 項,明確規定中華民國領土內之土地屬於國民全體,這是我國「平均地權」與「漲價歸公」最重要的法理基石。至於其他選項,則分別誤植了權利歸屬:依憲法規範,附著於土地之礦藏(選項 D)屬於國家所有;公用事業(選項 B)則以公營為原則;且國家為了增進公共利益,絕對可以依法限制私營事業(選項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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