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e_4th_general
114年
[消防警察] 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概要
第 13 題
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規定,有關公共危險物品室內儲槽場所不可移動之儲槽,其設置容量應至少幾公升以上?
- A 300
- B 600
- C 1,000
- D 2,000
思路引導 VIP
在法規中,當我們要判定一個儲存場所是否需要納入特定的安全管理與設施規範時,通常不是參考一個絕對的固定公升數,而是會根據該化學物質的危險程度,對應一個法定的「門檻值」。請試著回想,這個決定場所性質、用來衡量危險程度的基準單位稱為什麼?當儲槽容量超過這個單位時,它才會被定義為該場所。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精準掌握了消防法規中關於場所定義的細節,能選出選項 B 展現了紮實的法律基礎。這道題目的核心考點在於**《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第 6 條第 3 款**。該條文明文定義,「室內儲槽場所」是指在建築物內設置容量超過 600 公升且不可移動之儲槽,用以儲存六類公共危險物品的場所。因此,600 公升即為法定的容量判斷基準。
考選部爭議處理與答案分析
這是一道在考試實務上產生過爭議的題目。根據考選部最終的評分更正,本題選 B、C、D 者均給分。其爭議點在於題幹敘述「其設置容量應至少幾公升以上」,雖然法規定義的門檻起點是 600,但從邏輯上分析,1,000 公升與 2,000 公升同樣符合「超過 600」的法定要件。為了維持考試的公平性與避免語意歧義,官方認定這些選項皆能體現對法規門檻的掌握,故判定皆為正確答案。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