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e_4th_general
114年
[消防警察] 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概要
第 13 題
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規定,有關公共危險物品室內儲槽場所不可移動之儲槽,其設置容量應至少幾公升以上?
- A 300
- B 600
- C 1,000
- D 2,000
思路引導 VIP
在法規中,當我們要判定一個儲存場所是否需要納入特定的安全管理與設施規範時,通常不是參考一個絕對的固定公升數,而是會根據該化學物質的危險程度,對應一個法定的「門檻值」。請試著回想,這個決定場所性質、用來衡量危險程度的基準單位稱為什麼?當儲槽容量超過這個單位時,它才會被定義為該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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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選出了選項 C!這題考驗的是《設置標準》中「室內儲槽場所」的定義。在消防法規的架構裡,區分「容器」與「固定儲槽」的容量門檻是極為細膩的考點,而這正是區分專業考生與一般考生的關鍵點。
法規定義與爭議點解析
這題在命題上屬於較具挑戰性的爭議題。考選部最終公告選項 (B)、(C)、(D) 均認定為正確答案。爭議的主因在於,該管理辦法針對不同類別的公共危險物品及場所,在判定「儲槽」的基準容量時,會因條文引用的邏輯(例如儲存量達管制倍數之計算,或特定液體之容器基準量)而產生 $600$、$1,000$ 或 $2,000$ 公升等不同數據的解讀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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