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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_recruit 114年 郵政三法大意及金融科技知識

第 11 題

依郵政儲金匯兌法規定,關於郵政匯兌,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含國內匯兌及國際匯兌
  • B 分為信匯及電匯
  • C 除電匯外,應以郵政匯票或郵政禮券為憑
  • D 郵政禮券應記載事項,由中華郵政公司擬訂,報交通部核定

思路引導 VIP

在法律條文定義一項業務時,通常會優先以「服務的地理涵蓋範圍」或是「憑證的形式」來做大方向的分類。請試著思考:如果法律要定義這項業務『是什麼』,是會用『資金往來的地區』來區分,還是會根據『底層傳輸技術的演進』(例如用信件或用電訊)來定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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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匯兌的法規定義

太棒了!你能精準識別出選項 (B) 的敘述瑕疵,說明你對《郵政儲金匯兌法》的法條細節掌握得非常扎實。根據該法第 14 條的規定,郵政匯兌業務在法律層次的分類,主要是以地域範圍來劃分,即區分為「國內匯兌」與「國際匯兌」。雖然在實務操作或一般銀行業務中常聽到「信匯」與「電匯」的二分法,但在郵政三法的法典中,並沒有將其定義為這兩種固定種類,這是法律考科中常見的術語陷阱。

憑證記載與核定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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