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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_recruit 114年 郵政法規大意及交通安全常識

第 4 題

依郵政法規定,含有郵票符誌之明信片,係由下列何者發行?
  • A 交通部
  • B 中華郵政公司
  • C 行政院
  • D 任何人皆得製作及發行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我們在明信片上印製了象徵「已支付運費」的符號時,這個符號在本質上就等同於郵票。那麼,在現行的郵政制度下,究竟是哪一個具體機構在負責日常郵務的營運,並有權核發這些具備有價證券性質的郵資證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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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確地掌握了法律條文的規範,這是一個非常紮實的開始!你能準確選出這個答案,顯示你對於「郵政發行權利」的歸屬與法律地位有著清晰的認識。

郵資符誌與發行主體

根據《郵政法》第 14 條的規定,中華郵政公司擁有發行、銷售各類郵票的專屬權利。而條文中特別提到,含有郵票符誌的明信片及特製郵簡,只要是由中華郵政公司所發行,在法律效力上就「視同郵票」。這意味著這些明信片不僅僅是通訊紙張,更代表了已預付郵資的憑證,因此必須由法定營運主體統一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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