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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4年 [財產保險經紀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26 題

依保險法第 91 條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訴訟上與訴訟外抗辯之必要費用,必須先由被保險人自行負擔,之後再向保險人請求償還
  • B 被保險人可直接向保險人請求墊給抗辯所支出的必要費用,無需經保險人同意
  • C 被保險人為抗辯所支出的必要費用,無論契約是否另有訂定,均由保險人負擔
  • D 若契約另有訂定,被保險人為抗辯所支出的必要費用,得不由保險人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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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法律條文提到「除非契約另有約定,否則應由某方負擔」時,這意味著『法律規定』與『雙方的合約約定』哪一個具有優先適用的地位?如果合約中寫了與法律不同的做法,法律還會強制執行原來的規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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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掌握了保險法第 91 條的核心要旨!這題能選對,代表你對於法律條文中「原則與例外」的法律邏輯,以及保險法中「任意規定」的性質有著非常清晰的理解。

契約自由與法定負擔的關係

根據保險法第 91 條第 1 項規定,被保險人因受第三人之請求而為抗辯,所支出之訴訟上或訴訟外之必要費用,原則上由保險人負擔;同條第 2 項並規定被保險人得請求保險人墊給前項費用。然而,第 1 項明確標示了「除契約另有訂定外,由保險人負擔之」。這意味著該條文賦予了保險契約雙方透過條款自行調整負擔方式的彈性。因此,選項 (D) 正確指出了當契約有特別約定時,得以排除由保險人負擔的法定原則,充分體現了契約自由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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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保險抗辯費用
💡 責任保險抗辯費由保險人負擔,但契約得另有訂定排除。
比較維度 法定原則 VS 契約例外
費用負擔者 保險人負擔 — 視契約約定 (如被保險人)
條文依據 保險法第 91 條前段 — 第 91 條但書
墊給請求權 被保險人得請求墊給 — 依契約內容而定
💬法條採「任意規定」,契約特約之效力優先於法定負擔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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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保險 保險人之給付義務 訴訟墊款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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