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專技普考 114年 [人身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22 題

關於資本適足率不同等級之保險業不得辦理之事項,請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資本不足之保險業,非經主管機關核准不得對負責人發放報酬以外之給付
  • B 資本顯著不足之保險業,不得進行國內、外股票投資
  • C 資本嚴重不足之保險業,非經主管機關核准,不得以移充社員增認股金以外之其他方式買回其股份或退還股金
  • D 資本適足且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其資本總額之保險業,於完納一切稅捐後,應先提 20%為法定盈餘公積,方得分派盈餘

思路引導 VIP

若某家保險公司的資本實力已低於法定標準,為了保護保戶利益並避免公司資產被管理階層變相領走,主管機關最優先會針對『負責人』的哪一種非薪資支出進行審核控管?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本題正確解答為選項A。依據保險法第143-5條規定,保險業若資本等級為資本不足、顯著不足或嚴重不足等情形之一者,不得以股票股利或以移充社員增認股金以外之其他方式分配盈餘、買回其股份或退還股金。同時該條文第二項亦明定,符合前述資本等級不足情形之保險業,不得對負責人發放報酬以外之給付,但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選項A所述資本不足之保險業,非經主管機關核准不得對負責人發放報酬以外之給付,完全符合保險法第143-5條之例外允許規範,故為正確敘述。此外,依據同條文第一項規定,對於資本嚴重不足之保險業限制其買回股份或退還股金時,法條本身並未設有「經主管機關核准」即可辦理之例外規定,因此選項C的敘述與法條不符。綜合上述,依據現有法條內容可確知選項A為正確答案。

📝 保險業資本分級監理
💡 依資本適足等級採取不同強度之監理限制措施
比較維度 資本不足 VS 資本顯著不足
負責人限制 報酬以外給付須核准 得令其解除負責人職務
資金投資 限制新增投資項目 令其處分特定資產
財務管控 不得分派盈餘 限制購買不動產
💬資本等級越低,主管機關的行政強制力與業務限制越強烈。
🧠 記憶技巧:不足限報酬,顯著限資產,嚴重即接管
⚠️ 常見陷阱:易混淆「資本不足」與「顯著不足」的限制細節,如對負責人之給付限制。
RBC 資本適足率 保險業退場處理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保險業經營管理與監理規範
查看更多「[人身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