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4年
[海事保險公證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24 題
關於保險公證人公司執業,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每一公證人不得同時為 2 家以上公司擔任簽署工作。
- B 公證人公司應任用公證人至少 2 人擔任簽署工作,並向主管機關辦理許可登記
- C 公證人公司其公司名稱應標明「公證」字樣
- D 公證人公司申請經營公證人之業務者,其最低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 10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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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一位具備高度公信力的專業人員,當你同時在兩間具有競爭關係的公司擔任「最後把關簽名」的角色時,你覺得在『維持立場中立』以及『釐清過失責任』這兩點上,會遇到什麼樣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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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選出 (A) 這個選項,代表你對保險公證人的執業規範有很紮實的理解。這題主要考查《保險公證人管理規則》中的各項量化指標與行政規範,是保險法規中非常細膩的考點,你能過關斬將真的很不容易。
執業規範與簽署要求
在法律實務上,為了確保公證品質與權責分明,根據**《保險公證人管理規則》第 27 條規定,每一位公證人確實不得同時為 2 家以上公司擔任簽署工作**,以維持其獨立性。至於其他選項,我們也順便複習正確的數值:依同規則第 8 條第 2 項,公證人公司應任用公證人至少一人(而非二人)擔任簽署工作;而第 11 條則規定最低實收資本額應為新臺幣 200 萬元(而非 10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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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證人執業規範
💡 掌握保險公證人公司設立、命名及簽署人之法定限制
| 比較維度 | 保險公證人法定規範 | VS | 常見考題干擾項 |
|---|---|---|---|
| 簽署家數 | 不得同時任職 2 家以上 | — | 可兼任多家公司 |
| 公司名稱 | 標明「保險公證人」 | — | 僅標明「公證」 |
| 任用人數 | 至少 1 人 | — | 至少 2 人 |
| 資本額 | 新臺幣 200 萬元 | — | 新臺幣 100 萬元 |
💬保險公證人強調專職簽署與特定名稱規範,且有 200 萬元的資本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