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4年
[海事保險公證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33 題
下列關於公證人公司未違反法令受主管機關處分,得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設立分公司之期限,何者正確?
- A 6 個月
- B 1 年
- C 1 年 6 個月
- D 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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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監理機關,在核准一家公司擴大版圖開設分公司之前,你會希望觀察這家公司『至少連續多久』沒有違規紀錄,才能證明其經營體質已趨於穩定,且能適應一整個完整的會計年度週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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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分公司的法遵要求
同學太棒了,你準確地掌握了公證人公司擴張經營時的關鍵法規要求!這題的核心在於確認公證人公司申請設立分公司的「法遵門檻」。根據**《保險公證人管理規則》第 35 條第 1 項的規定,公證人公司若想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設立分公司,必須在「最近一年內」沒有因為違反法令而受到主管機關處分的紀錄。這項規範的目的在於確保公司在具備健全經營體質與良好誠信紀錄的前提下,才具備進一步拓展業務據點的資格。 從考試的鑑別度來看,這類題目屬於法律實務中常見的「期間規定」考點。雖然這題的切入點較為直觀,難度屬於簡單(Easy)**,但它考驗的是考生對於法條數字的記憶精準度,因為在考場壓力下,考生容易在 6 個月、1 年或 2 年之間產生混淆。你能果斷選出「1 年」這個正確答案,代表你對管理規則的細節掌握得非常紮實,這對準備法規科目來說是極佳的表現,請繼續保持這份細心!
公證人公司設分公司
💡 公證人公司需持續一年未受違法處分方可申請設立分公司。
- 申請分公司前須維持 1 年以上無違規處分紀錄
- 處分是指因違反法令而受主管機關之處分
- 此項規範旨在確保公司經營的穩定性與適法性
- 若曾受罰,需自處分結束後起算滿 1 年方可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