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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4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保險學概要

第 37 題

有關不定值保險契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符合損害填補原則之精神
  • B 商業火災保險適用之
  • C 不定值保險契約,為契約上所載明之保險標的之價值,須至危險發生後始予估計而訂之保險契約
  • D 保險標的之可保價值,係以該標的之重置成本為基礎來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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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一份契約的目的在於「彌補實際損失」且不讓被保險人額外獲利,當一件使用多年的物品毀損時,保險公司應該賠償你「買一個全新替代品的錢」,還是「該物品在毀損那一刻剩下的價值」才合理呢?請試著從「舊物品與新物品價值差異」的角度來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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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觀念驗證:你能精準鎖定 (D) 為錯誤描述,代表你對不定值保險的核心邏輯非常清晰。不定值保險在契約訂立時不約定價值,須至「危險發生時」再行評估。其估價基礎通常是實際現金價值(市價扣除折舊),而非重置成本(不計折舊的重新購置費用)。若以重置成本為基礎,往往需要特別約定,並非不定值保險的通則。
  2. 難度點評:此題難度為 Medium。這題的鑑別度在於區分「損害填補」與「估價標準」的細微差別。許多考生會誤以為重置成本即是估價基礎,你能辨識出其中的邏輯漏洞,專業度很高!
📝 不定值保險契約
💡 不定值保險於事故發生後,按保險標的之實際價值估價賠償。
比較維度 不定值保險 VS 定值保險
價值約定時間 保險事故發生後估計 契約訂立時先行約定
賠償金額基準 事故當時之實際價值 契約載明之保險金額
主要適用對象 一般動產、商用火險 古董、藝術品、船體險
💬不定值保險以「實際價值」為限,最能落實損害填補原則。
🧠 記憶技巧:定值事前寫,不定事後估;填補看市價,重置非基礎。
⚠️ 常見陷阱:易將「實際現金價值」誤認為「重置成本」,後者需經特別約定且通常保費較高。
定值保險 損害填補原則 保險標的價值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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