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4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財產保險經營概要
第 16 題
依據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規定,保險業進行保險商品研發時,應確實執行下列那些事項?①評估保險商品之妥適性及合法性 ②評估保險費水準與市場競爭力 ③評估電腦自動核保之可行性 ④評估風險控管機制有效性
- A ①②
- B ③④
- C ①②③
- D ①②④
思路引導 VIP
若你正在設計一個攸關社會大眾權益與公司財務穩健的金融商品,你認為哪些評估項目是為了確保該產品『符合國家法律、對消費者公平、且公司能承擔虧損風險』的必要核心責任?而哪些項目僅是屬於『提升內部作業效率的技術手段』,並非每個產品都必須具備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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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保險業進行保險商品研發時的法定應辦事項。依據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第6條規定,保險業進行保險商品研發時,應確實執行多項評估與設計作業,其中包含「評估保險商品之妥適性及合法性」、「評估保險費水準與市場競爭力」以及「評估風險控管機制有效性」,因此題目中的①、②、④皆屬應確實執行之事項而為正確敘述。至於題目中的③,依據該條文規定,保險業應確實執行者為「評估系統行政之可行性」,而非評估電腦自動核保之可行性,故③的敘述錯誤。綜合上述,①、②、④皆符合法條規範,故本題正確答案為 D。
保險商品研發評估
💡 保險商品研發需兼顧適法性、市場競爭力與風險控管。
- 評估商品的妥適性與合法性是研發首要任務
- 保費水準與市場競爭力關乎商品的銷售表現
- 必須確保風險控管機制有效以保障經營安全
- 電腦自動核保屬後續作業,非研發必評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