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4年
[財產保險經紀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15 題
下列那一項行為最可能導致業務員被處以 1 年以下停止招攬行為之處分?
- A 未經主管機關核准,為個人招攬保險業務
- B 協助要保人正確填寫保險契約相關文件
- C 提供符合規定的保險宣傳文宣供要保人參考
- D 依所屬公司授權代收保險費並開具正式收據
思路引導 VIP
「在保險這種高度監理的行業中,如果一名從業人員完全跳過政府的登記與公司的管理流程,私下進行業務媒合,你認為監理單位會如何定義這種『不受控』的行為?這對消費者保障與行政管理會造成什麼樣的風險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根據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19條規定,業務員若有該條所列之各款情事之一者,除有犯罪嫌疑,其行為時之所屬公司應依法移送偵辦外,並應按其情節輕重,予以一年以下停止招攬行為之處分。在該條文所列舉的違規事項中,第十二款明文禁止「為未經主管機關核准經營保險業務之法人或個人招攬保險。」選項A所述之行為完全符合此款規定,故最可能導致業務員面臨停止招攬行為之處分。相對地,選項B協助正確填寫文件、選項C提供符合規定的宣傳文宣,以及選項D依所屬公司授權代收保險費並開立收據,皆屬於合規的正當業務行為,並未觸犯該條第七款未經同意或授權填寫有關保險契約文件、第五款以誇大不實宣傳或不當方法招攬,或是第九款未經授權代收保險費或未依規定交付保險業開發之正式收據等禁止規範,故不會受到處罰。因此正確答案為A。
業務員招攬罰則
💡 未經核准招攬保險,最重處停職一年的行政處分。
| 比較維度 | 合法招攬行為 | VS | 違規行為(未經核准) |
|---|---|---|---|
| 資格基礎 | 經主管機關核准登錄 | — | 未經核准擅自進行招攬 |
| 文宣使用 | 使用公司核定之宣傳品 | — | 自製或使用不實文宣 |
| 行政處分 | 無處分,正常執行業務 | — | 停止招攬 3 個月至 1 年 |
💬業務員行為是否合法,關鍵在於「主管機關核准」與「公司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