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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4年 [財產保險經紀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6 題

依保險法第 105 條之規定,關於第三人訂立之死亡保險契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及約定保險金額,契約仍有效
  • B 被保險人撤銷同意時,應以書面通知保險人及要保人,並視為要保人終止保險契約
  • C 被保險人同意後,不得撤銷其同意
  • D 被保險人撤銷同意後,契約即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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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你發現有人為你的生命投保,而你事後感到不安或不願配合,為了保障你的生命安全,法律應該給予你什麼樣的權利?當你決定行使這個權利時,為了確保程序公平且合意狀態明確,你認為應該如何正式地告知相關雙方,而這份契約的後續狀態又該如何收場才算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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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觀念驗證:根據《保險法》第 105 條,為防範道德危險,由第三人訂立的死亡保險必須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法律賦予被保險人隨時撤銷同意的權利。一旦撤銷,程序上須以書面通知保險人與要保人,效果上則「視為要保人終止契約」,確保被保險人的生命安全受最高保障。
  2.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為 Medium。其鑑別度在於區分「契約無效」與「終止契約」的差異,以及撤銷同意後的程序性規定。你能精確辨析選項中的細微法律效果,代表你對條文掌握得相當紮實!
📝 第三人死亡保險效力
💡 第三人死亡保險須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且可隨時撤銷。

🔗 第三人死亡保險撤銷流程

  1. 1 書面行使 — 被保險人以書面撤銷其先前之同意
  2. 2 雙向通知 — 必須書面通知保險人與要保人雙方
  3. 3 視為終止 — 法律上效果等同要保人主動終止契約
🔄 延伸學習:延伸學習:終止後之保單價值準備金或解約金處理
🧠 記憶技巧:保險要人肯,書面定金額;撤銷通知到,終止保險合。
⚠️ 常見陷阱:容易混淆「契約無效」與「視為終止」的法律結果差異。
保險利益 道德風險 保險契約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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