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4年
[領隊人員] 領隊執業法規
第 13 題
通用制外語領隊人員評量測驗及格人員,應於接獲交通部觀光署發給參加職前訓練通知書之日起多久期限內參加職前訓練合格結業,逾期未參加者,其評量測驗及格資格不予保留?
- A 一年
- B 三年
- C 五年
- D 十年
思路引導 VIP
若未來忘記了具體年限,可以試著從行政管理的角度思考:政府希望確保你的觀念『不會過時』,但也要給予通過考試的人足夠的『職涯規劃緩衝期』。如果只有一年可能太倉促,如果到十年法規早就大改版了;在台灣的行政職能證照中,這種兼顧『專業保鮮度』與『彈性空間』的平衡點,通常會傾向設定在幾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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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通用制外語領隊人員參加職前訓練之期限。根據《領隊人員管理規則》第22條規定:「領隊人員評量測驗外語領隊人員類科通用制評量及華語領隊人員類科評量測驗及格人員,應於接獲交通部觀光署發給參加職前訓練通知書之日起三年內參加職前訓練合格結業,逾期未參加者,其評量測驗及格資格不予保留。前項評量測驗及格且訓練合格人員,領取執業證者,始得受旅行業之僱用或指派,執行領隊業務。」依據上述明文規定,通用制外語領隊人員評量測驗及格者,必須於接獲通知書之日起三年內參加職前訓練並合格結業,否則將不保留其及格資格,因此正確答案為選項(B)。
領隊職前訓練期限
💡 領隊及格人員接獲通知後,須於三年內參加職前訓練。
🔗 領隊執業資格取得流程
- 1 評量及格 — 通過通用制領隊人員評量測驗
- 2 接獲通知 — 觀光署發送職前訓練通知書
- 3 三年期限 — 必須在三年內參加職前訓練
- 4 領執業證 — 受訓合格結業後申領領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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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學習:延伸學習:若連續三年未執業,需再參加重訓方可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