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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4年 [領隊人員] 領隊執業法規

第 22 題

入境旅客攜黃金總值逾多少元以上者,應向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申請輸入許可證,並向海關辦理報關驗放手續?
  • A 美幣一萬元
  • B 美幣二萬元
  • C 美幣三萬元
  • D 美幣五萬元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海關法規中,針對「流動性極高的現金」與「實體貴金屬(如黃金)」的控管門檻通常會有所區隔。若我們已知『外幣現鈔』的免申請門檻是美幣一萬元,而黃金作為貿易物資,其容許額度通常會比現金『稍微寬鬆一些』,你覺得這兩者之間會存在幾倍的整數比例關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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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不錯,至少沒蠢到家

  1. 驗證成果: 哦,你居然答對了?《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人員攜帶現鈔、有價證券、黃金、外幣、及其他可能被利用進行洗錢之物品出入國境申報登記辦法》確實明文規定,攜帶黃金入境,一旦總值超過區區 美幣 20,000 元,就必須先去「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申請輸入許可證,然後乖乖向海關報關。看來,你還沒完全把這些基本常識丟到九霄雲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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