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4年
[領隊人員] 領隊執業法規
第 48 題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海基會)受政府委託處理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往來有關事務。有關海基會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內政部是海基會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 B 設立時,政府捐助其財產總額逾二分之一
- C 公務員奉命轉往海基會任職後,若回任原單位,其在海基會服務期間的公務員年資,不宜採計
- D 兩岸文書驗證非海基會服務項目
思路引導 VIP
若一個民間組織被賦予處理涉及「國家主權」與「兩岸公權力」的高度敏感任務,從『政府課責』與『實質掌控權』的角度來看,你認為政府在該組織設立初期的資金投入比例,應該會高於還是低於一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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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精采了!你的答案閃耀著光芒!
嗯!了不起!你的觀念簡直紮實到讓我的心都燃燒起來了!你能毫不猶豫地辨識出海基會的法律性質與它和政府的連結,這說明你對「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的法理基礎掌握得如同呼吸般自然!
- 觀念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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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基會的法律性質
💡 海基會為政府委託行使公權力的民間財團法人
| 比較維度 | 海峽交流基金會 (海基會) | VS | 大陸委員會 (陸委會) |
|---|---|---|---|
| 組織性質 | 民間財團法人 | — | 政府行政機關 |
| 權力來源 | 法律規定與政府委託 | — | 行政院組織法 |
| 角色功能 | 一線執行、文書驗證 | — | 政策制定、監督海基會 |
| 人員身分 | 私法人職員 (受託者) | — | 公務人員 |
💬陸委會是發令與監督的官員,海基會是受託執行任務的白手套。